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和临夏惠农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 临临夏县漫路乡漫路村 | 和临夏惠农中医医院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漫路乡漫路村,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为1栋两层的建筑,医院设有中医科、内科、口腔科、妇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设置病床20张,同时配套附属设施、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设置的X光机等辐射诊疗项目,已由临夏州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该项目不涉及传染病区。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
|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化验室含铬污水经单独收集采用还原沉淀法预处理后同其他医疗废水经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要求后由吸污车拉运至临夏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所有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并采取通风等措施后恶臭气体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供暖采用电锅炉。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医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实行严格管理,规范建设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设施,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医疗废物送临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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